机动车行驶证灭失、丢失或者损毁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领、换领
1.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
2.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
3.补、换号牌、机动车行驶证的还应交回未灭失、丢失或者损坏的号牌、机动车行驶证
1.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补办手续
2.登记审核岗审查相关资料或凭证,录入相关信息,打印受理凭证
3.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
4.工作人员制作行驶证交机动车所有人
5.档案管理岗核对信息,整理资料并归档
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珠晖区大队车管所
珠晖区东风南路257斜对面
0734-3130776
常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
常宁市泉峰东路351号附近
0734-7263219
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
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