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,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,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,办理房产证;
2、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,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,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,办理房产证。
一、婚前财产婚后约定房产共有所有权转移登记:
1、衡阳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;
2、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所有权证;
4、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;
5、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原件;
6、房屋平面图。
温馨提示: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,外籍人士(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购买的须出具衡阳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。
二、夫妻离婚共有房地产约定个人独有所有权转移登记:
1、衡阳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;
2、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所有权证;
4、离婚证及离婚财产归属协议(协议离婚)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;
5、房屋平面图;
6、评估报告。
温馨提示: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,外籍人士(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购买的须出具衡阳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。
步骤一: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原件及复印件,接受询问;
步骤二: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,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;
步骤三: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,审核通过,领取房产证。
衡阳市房管局
电话:0734-8859927
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
衡阳市南岳区房地产管理局
电话:0734-5662344
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南街11
从收件到移送产权产籍管理中心20个工作日
房屋交易手续费:
1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(受让人):80元;
2、房地产交易手续费:权利人每平方米6元,受让人每平方米6元;
3、房产证贴花(受让人):5元/本;
4、测绘费(受让人):每平方米1.36元。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测绘章的需要测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