缴费比例
衡阳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:个人承担2%,单位承担8%
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%的,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%作为缴费工资基数;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%的,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%作为缴费工资基数。
医保缴费年限(累计)男满30年、女满25年,且在本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(累计)不得少于15年。
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南院)
地址:芙蓉路18
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地址:衡阳市长湖街20号
电话:0734-8867037
珠晖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地址:衡阳市珠晖区湘江东路110号
电话:0734-2540500
雁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地址:衡阳市沿江南路国香巷内
电话:0734-2546414
石鼓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地址:衡阳市石鼓区62号
电话:0734-8177155